這篇用來感念我的〝被了解〞


打呵欠......
(by Charles Bukowski / 巫土 譯)

我相信我喜歡睡覺
超過我認識的
所有人。

我能夠一次睡個
兩天或三天。

我隨時都能夠
爬上床。

我常讓我的女友
搞不清楚--

譬如說在下午
一點半:

「嗯,我要上床去了,我要
睡一下...」

她們大多不會介意,她們
會跟著我上床
以為我是要
辦事
但我只會轉過身
開始打鼾。

當然,這也說明了
為什麼有那麼多女人
離開我。

至於醫生,他們也幫不上
什麼忙:

「喂,我老想要
上床睡覺,幾乎
隨時都可以
我有什麼地方
不對勁?」

「你有足夠的運動?」

「是的......」

「你有足夠的
營養?」

「是的......」

他們總是開藥
給我
我總是在從診所
走到停車場時
就把藥丟掉。

這是個奇怪的毛病
因為我再晚上六點到
午夜之間睡不著
要過了午夜之後
才行

而當我醒來時
永遠不會在
中午之前。

要是電話在
上午十點半響起
我就會發火

問也不問打來的
是誰

對話筒
大吼:「
你算老幾
這個時候打電話
給我!」



掉......

每一個人,我想,都有
自己的怪癖
但是位了要保持
正常
符合世界的
眼光
他們克服了這些怪癖
因此
毀掉了他們的
異稟。

我保留了我的
並且相信
這些怪癖很慷慨地
幫助了我的存在。

我想這是主要的理由
讓我決定成為一個
作家:我隨時可以
打字然後
睡覺
只要我
高興。

這樣你們懂了吧

不要逼我把村上春樹的那篇也打上來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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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ongwang4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