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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用來感念我的〝被了解〞
打呵欠......
打呵欠......
(by Charles Bukowski / 巫土 譯)
我相信我喜歡睡覺
超過我認識的
所有人。
我能夠一次睡個
兩天或三天。
我隨時都能夠
爬上床。
我常讓我的女友
搞不清楚--
譬如說在下午
一點半:
「嗯,我要上床去了,我要
睡一下...」
她們大多不會介意,她們
會跟著我上床
以為我是要
辦事
但我只會轉過身
開始打鼾。
當然,這也說明了
為什麼有那麼多女人
離開我。
至於醫生,他們也幫不上
什麼忙:
「喂,我老想要
上床睡覺,幾乎
隨時都可以
我有什麼地方
不對勁?」
「你有足夠的運動?」
「是的......」
「你有足夠的
營養?」
「是的......」
他們總是開藥
給我
我總是在從診所
走到停車場時
就把藥丟掉。
這是個奇怪的毛病
因為我再晚上六點到
午夜之間睡不著
要過了午夜之後
才行
而當我醒來時
永遠不會在
中午之前。
要是電話在
上午十點半響起
我就會發火
問也不問打來的
是誰
對話筒
大吼:「你算老幾
這個時候打電話
給我!」
掛
掉......
每一個人,我想,都有
自己的怪癖
但是位了要保持
正常
符合世界的
眼光
他們克服了這些怪癖
因此
毀掉了他們的
異稟。
我保留了我的
並且相信
這些怪癖很慷慨地
幫助了我的存在。
我想這是主要的理由
讓我決定成為一個
作家:我隨時可以
打字然後
睡覺
只要我
高興。
這樣你們懂了吧
不要逼我把村上春樹的那篇也打上來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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